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意见》提出,由国家发改委、央行牵头,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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