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原则。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建委启动2020年上半年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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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7月21日
市建委相关单位采集录入参评企业信用信息。(各区/园区在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企业信用行为信息报送)
7月24日~7月31日
公示结果。
8月1日~8月6日
根据公示反馈信息进行调整。
8月14日前
完成施工企业应急库建立,公告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将结果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适时启用新的信用分。
以上时间为计划安排,如有变动,以公告为准。
信用分如何评?
施工企业信用分评价
2020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分评价对参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南京市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推送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汇总后最终得到企业的信用评价分值。
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评价方法、档案建立和信息采集等继续参照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办法执行。
监理企业信用分评价
2020年上半年监理企业信用分评价对参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南京市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推送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汇总后最终得出企业的信用评价分值。
评分标准继续沿用《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组织机构、评价方法、档案建立、信息采集和计分方法。
评分有何影响?
施工企业
1.信用评分前10%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企业在自愿承诺和公示后加入政府投资项目应急承包商名录库。
2.参评企业的信用分作为评审因素在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所占权重为4%、5%、6%,具体评审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信用分启用时间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调整时间确定。继续暂缓执行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作为评审因素。
3.信用评价情况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审批、资质资格管理、周期性检查、专项督察,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倡导建筑市场各主体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使用已发布的信用评定结果。
监理企业
1.信用评价结果将正式与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共享。在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综合因素评标的监理项目,评标时以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带入评标总分计算,所占权重为3%、4%,具体评审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在评价期外进入南京市建筑市场的未参评监理企业,其信用分以72分(按照市场、质量、安全三部分的起评分计算,不计算业绩分和口碑分)带入评标。
3.社会投资项目或建设方自主选择监理企业以及全过程咨询企业时,可以参考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具体评分标准、说明及填报表格可登陆市建委网站查询(http://sjw.nanjing.gov.cn)或在南京建设-微资讯-政策文件下载。
经营之道在于诚,盈利之道在于信。市建委推进建筑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让诚信之风吹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经营之花竞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