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信用评级工作从起步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年时间,也诞生了一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信用评级机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信用评级工作仍处于较低发展水平,或者说仍处于发展初期,没有进入到较高发展水平。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也是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更是防范化解风险、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有一支客观、公正、科学、理性的信用评级队伍,特别是行业发展、企业信用、债务信用等,都需要通过完全独立的评级方式,对这些方面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和科学理性的评级,从而为宏观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企业决策提供最有效的评价指标,哪怕对某些行业、某些企业等做出相对较低的评级,也有利于更好地采取措施、制定对策、化解风险、寻找新的出路。
央行、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且用一个章节的内容,从五个方面强调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就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行为,为了提高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水平,不断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形象。也就是说,办法出台以后,如果信用评级机构不能在独立性方面有良好表现,不能独立客观地进行信用评级,就极有可能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并有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
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不是以数量论英雄,而是以质量做保证。国际信用评级,能够得到世界公认的,也就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即便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也经常会在独立性方面受到不少质疑。如果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在独立性方面下功夫,而是过度强调业务和效益,那么就很难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就永远只能做一些小的业务和无关紧要的业务。同时,也无法对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助推作用。
中国的信用评级行业,已经到了需要提升质量、提高标准、扩大影响、增强竞争力阶段,也到了需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阶段。而这一切,依赖于在独立性方面有更大表现,在独立性方面确立形象。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让独立性成为未来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