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租车将出台新规 顶灯能显示司机信用等级
作者: 方圆资信信用评级
为加强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草拟制定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根据《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今后,车辆顶灯将显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信用等级,信用积分不合格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被吊销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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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天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便会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包括在考核周期内信用积分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连续两个考核周期信用积分考核等级均为不合格的;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
考核等级“不合格”停运整顿或吊销从业资格
根据《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参与考核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也将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下一考核周期内首次发生《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中扣3分及以下行为的,将予以警告,不记录扣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4至10分的,应在计至10分及以下之日起,责令停运整顿,暂扣运营证件和运营车辆,接受为期10个工作日的培训教育;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责令停运整顿,暂扣运营证件和运营车辆,接受为期20个工作日的培训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从业资格。
考核等级为“优秀”车辆顶灯显示“五星”
根据规定,天津市全市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都应遵守《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不适用于区域经营出租汽车驾驶员。此外,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未取得营运证件的驾驶员,也不参加信用积分考核。
记者在《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中看到,信用积分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培训教育、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四大项。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违反信用积分考核评分标准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如果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将给予相应加分奖励。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优秀(五星);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至19分的,考核等级为良好(三星);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4至10分的,考核等级为合格(一星);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至3分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无星)。考核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在运营车辆智能顶灯上的星级分别会显示为五星、三星、一星和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