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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昌邑创新盐田招投标承包模式 稳定农村经济社会关系

       近日,昌邑市下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中心对廒里村、北王村和小韩村到期盐田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招标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并邀请法律服务所见证。

       昌邑市下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中心把全镇各村二万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部纳入中心管理。对于村级二万元以下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经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本村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

       针对前些年,因盐田承包周期长,原盐市场价格波动太大导致的盐田承包费纠纷问题,下营镇致力于稳定盐田承包关系和村级社会稳定,借鉴了土地租赁费小麦折价的方式,于2017年12月,对小刘村到期盐田承包试点推行了每年固定吨数原盐折价的盐田发包招投标模式。

       2018年1月10日,下营镇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下营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方面,对盐田招投标做了新的规定:“从2018年起,新到期盐田的承包,一律采取每年每亩固定吨数原盐折价招投标的方式,承包费原盐折价价格以昌邑市滨海盐化有限公司当年出盐平均价格为依据”。

       北王村作为新《办法》实施后第一批盐田到期的村,参加了本期盐田发包公开招投标。北王村到期盐田净水面积2022公亩,在上个承包期内,每年承包费为53000元。经本次招投标,中标方投标吨数为每年每公亩1.53吨,按昌邑市滨海盐化2017年全年出盐平均价格130.64元/吨计价,北王村发包盐田2018年度承包费为404156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村集体收入比原来有了明显的增加,稳固了新任村两委班子的群众基础。

       新的盐田招投标承包模式,既能在原盐价格上涨时,保障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获得合理的盐田承包费收入;又能在原盐价格下跌时,确保承包方负担经营能力范围内的合理的盐田承包费,避免出现像前些年承包方毁约不交承包费,损害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现象。

       通过严格履行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民主程序、公开公示和招投标,下营镇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三资”管理新机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来源:潍坊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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