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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

房产经纪机构将启动信用评级,失信者或限制从业两年

作者: 方圆资信信用评级

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房地产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等,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和开发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

房产机构企业信用评级

此外,据相关报道指出,在《办法》草案中今后珠海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或将按A、B、C、D从优秀到较差四类进行信用等级标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将可能被限制从业。《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管理实行积分评价制度。其初始分为100分,在初始分的基础上加分或减分,计算总分后再确定信用等级。根据其信用分数,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D级(信用较差)四个类别。

经评定为A级信用优秀的经纪机构:将列入重点扶持的骨干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具有推荐参加优秀经纪机构评选活动的资格;作为优秀信用企业推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优先办理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工作。经评定为D级信用较差的经纪机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警示,列入重点监管机构,并予以公示;约谈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视情况确定冻结该机构网上签约资格的期限。而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经纪机构,由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注销其经纪机构备案,向工商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公共信用平台通报信息,并建议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房地产经纪人员,一旦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仅在网上通报和公示,还将取消持证人员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资格。各经纪机构不得聘用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限制从业两年。

目前,已在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备案的经纪(中介)机构共1086家,从业人员达到9000多人。该《办法》未来的实施有望对这些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评级监督,达到奖优惩劣的目的,也能净化行业,实现优胜劣汰。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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