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汇总
2022年安徽省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汇总
安徽省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所在市(县)先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省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合肥市
(一)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以下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40%补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每户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贴。)
(二)合肥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新认定、重新认定或新落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房租补贴。在开发区范围内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高企有效期内,年缴纳税收达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当年缴纳税收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价格)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3年。
(三)合肥蜀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外地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四)合肥市庐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非本区域企业首次落户庐阳区的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合肥市包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当年新迁入我区的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开发区享受该项补贴的,参照执行。(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3、对于新落户我区的有效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省内迁入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外迁入的,在其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评审认定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实施高企认定培育计划。对全区科技企业建档立案,建立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库(入库细则另行制定),筛选一批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与服务。引导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动查找差距,加强科技管理,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对于入库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a.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入库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不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国家高企标准且不少于10万元的、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在我区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税务部门核算研发费用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补(与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b.鼓励企业发明创造。为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为认定国家高企积极创造条件。对入库培育时知识产权未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企业,知识产权首次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首次取得一类知识产权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二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总数首次达到8个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c.鼓励高企连续申报认定。入库企业在高企资质正常到期后,连续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除可申报享受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国家高企奖励外,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合肥市瑶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属于我区五大主导产业、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和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2、重新认定和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七)合肥市肥西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八)合肥市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贴
(九)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2、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3、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十)合肥市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一)合肥市巢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对当年申报未通过的企业给予审计费用补贴1万元;
3、巢湖市外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4、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以最高奖励为准);
5、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用以奖励创新团队;
滁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滁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滁政办秘〔2019〕119号
琅琊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新认定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含市级补助部分)。
政策来源: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滁琅政办秘【2021】2号
南谯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奖补10万元;对整建制转入本行政区域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政策来源:南谯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南政〔2019〕35号
凤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2、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首次入规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以上和1亿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和3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按以下条件一次性给予奖励。
15.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照省市要求给予奖补。
3、完成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任务,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对乡镇(园区)、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其中招商协议中有“投产三年内申报高企”条款的,对投资促进局奖励0.5万元。任务未完成的,对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按上述奖励标准削减50%奖金。
4、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分别对统计部门、主管部门、经信局奖励0.5万元。
5、每新增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主管部门奖励0.5万元。
政策来源: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凤政〔2020〕48号
来安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
2、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每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来源:来安县加快建设创新型来安若干扶持政策来政秘〔2020〕59号
全椒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全椒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奖励政策(2020年修订)
定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来源:定远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天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