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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全面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3月16日,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限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将无法进入信阳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企业诚信库;已经进入的企业将无法在系统内上传投标文件。

 

  下一步,我市将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信用办已开通咨询热线,提供信用修复通道,鼓励失信主体积极修复自身信用,自我纠错、守法践诺、诚信经营。

 

  守信主体联合激励和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和信阳市政府分别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多部委联合签署了40余份信用奖惩备忘录。市信用办按照国家、省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联合奖惩应用实施工作。目前我市已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和项目投资审批平台全面应用联合奖惩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这一系列的政策落地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进入应用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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