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信用认证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信用知识                       

焦点关注                       

政策法规                       

机构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情内容

资讯 | 企业信用

2018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信用体系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通常将信用分为三大类:公共信用、企业信用和消费者个人信用。美国信用体系于19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经过1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发达的信用服务业为主要标志的成熟的市场主体、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中介机构和有效的管理体制。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及立法建设还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党的十九大工作会议中,将社会信用环境改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2018年国家将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综合性地方信用立法、越来越多的部门和行业出台专门信用立法和规定,企业信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将越来越被重视。

 

企业丧失信用会受到哪些影响?

首先,影响企业新三板上市

为配合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李女士来到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希望开具“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人员小任接过材料,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进行查询后发现,该公司2015年因“未经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被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行政处罚,无法开具“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该公司不能在创业板上市。

北京市某公司向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申请开具在新三板上市的合规证明,昌平分局在证明中如实载明该公司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最终企业被新三板拒之门外。

其次,企业招投标受限

2013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要求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第三方信用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乌兰布和生态新区环境治理项目招标中,某公司投标中未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未通过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否决其投标。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北京、辽宁、山东、江苏、福建、浙江、河南、湖北等地都已出现过类似情况,并且申报了第三方信用认证的企业往往会获得投标加分。

 

来源:中国网

上一篇:南京划定环保失信行为信用等级 严重失信企业将处处受限
下一篇: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