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改革试点。被列入改革试点的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直接发包、或招标发包、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首次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50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具有较大规模,原则上总投资大于人民币1亿元,具备一定的代表性;二是申报审批后半年内能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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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改革试点。被列入改革试点的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直接发包、或招标发包、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首次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50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具有较大规模,原则上总投资大于人民币1亿元,具备一定的代表性;二是申报审批后半年内能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