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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政府项目

招投标十问十答:招标文件中可以不设最高限价吗?

Q:招标文件中可以不设最高限价吗?

A:可以不设。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本条法规中使用的是“可以”,不是“必须”或“应当”,所以招标文件中可以设最高限价,也可以不设。

Q:询价通知书由采购人制定还是询价小组制定?

A:是由询价小组制定。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八条规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Q: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预算,是不是应当废标?

A:不是的,还要看采购人能不能支付。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Q: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宜吗?

A:可以。根据94号令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Q:投标保证金可以带到开标现场用现金交纳吗?

A:不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Q:采购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吗?

A: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Q:公开招标项目能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方法吗?

A: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Q:投标保证金是排序前三的一起退还是除了第一名其他的都一起退?

A: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Q:供应商申请加入供应商库收费么?

A:不收费。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Q:在相关政府网站查询到的信息可以作为答复质疑、处理投诉的依据么?

A:来源政府网站的查询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出自国家机关网站的信息(文件)就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的某些结果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其他方式公开(如政府公报公开、报刊公开等)的信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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