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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政府项目

政府信用报告与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异同和关联

作出主体不同:政府信用报告是政府内部使用和参考的内容文件;第三方信用报告供社会各层面使用;

出据依据不同:政府信用报告依据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上级政府文件作出;第三方信用报告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囯务院及各部委文件依法作出,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影响范围不同。政府信用报告除在本级和下级政府范围内使用和参考外,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都不能作为参考依据。第三方信用报告具有社会征信的特点,广泛用于社会领域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补贴、资信评级中。

第三方信用报告

服务性质不同。政府信用报告是公务活动的一种行政结果,不收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服务是商业行为,收取合理费用。商会协会借政府之名从事信用评价工作应当按民政部文件脱钩和清理整顿。

受众群体不同。政府征信明确指向特定人群或企业,比如廊坊信用准入,政府每年也就二三百家企业准入,这些企业准入后才能做政府投资的项目,其他领域和项目不涉及。而征信公司信息征集范围是不特定人群或企业,即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包括政府部门都在范围内。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的经济身份证和代码证。让所有企业有统一的经济代码证和信用档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务院大力推动的一项伟大工程。

涉及内容不同。政府征信主要是公共征信内容,系政府各部门在行政事务中应发布的公共信息,涉及面相对较窄。而第三方征信机构会在长期的信息积累中形成各自特点,比如在安全信用、质量信用、抵押担保信用、商务信用等方面,各有侧重。就某一征信机构来说,很难做到信息面面俱到,大而全。推荐阅读:企业取得3A信用认证有哪些方面的优势?

法律责任不同。政府信用报告属公共征信范筹,对政府负责,服务于政府管理目的,带有行政色彩,不具有公允性,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三方征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依法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被社会各方所接受,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档案和第三方信用报告是政府公务行为的依据,为政府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征信机构也同时接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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