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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湖南长沙:招投标管理实施评定分离

       如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倒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7月20日上午,长沙市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8月1日起,长沙市招投标将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和大数据应用,对评标与定标实行评定分离,增加串通投标难度。同时将搭建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对失信者实行“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加强监管低价中标等异常行为

       会上颁布并解读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政策的出台将解决目前招投标领域管理手段落后、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遏制围标串标等行业乱象。

       “阳光、公开和电子化运用是一个很大的亮点。”长沙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夏文斌说,《意见》突出阳光公开,实行信息全公开,突出现代化技术手段,充分利用电子招标投标和大数据应用,助推交易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另外还要突出监管模式创新,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目前存在的围标串标等违法乱象的防范和治理,主要是加大围标串标行为的成本和加强全流程的监管。“要善于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识别和分析,加大对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设计更改等异常行为的监管,同时构建诚信体系,一旦被拉入黑名单,将在全国范围内接不到单。”夏文斌说。

       评定分离遏制评委绝对权力

       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的监督和管理,此次印发的《办法》对专家各类行为进行了归纳总结,明确了违规行为处理措施。例如,专家不得通过QQ、微信或其他社交软件与招标人、投标人、其他评标专家保持不正当关系,利用社交软件或其他方式违规泄露与项目评标有关的信息。夏文斌认为,《办法》在管理范围、对专家违规行为的认定等方面更加精准,同时着重突出教育性,贯彻批评教育与严格惩戒相结合的理念。“出台专家管理办法是一个起点,下一步还计划制定投标人、业主代表等管理评价体系。”夏文斌说。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方面,《规定》最大的变化在于推行“评定分离”,即让评标和定标分离开来。通过“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这意味着,评标专家的评标意见主要起到择优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评委的绝对权力。在评委推荐的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排名,增加了随机性,从而增加了串通投标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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